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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区教师参加2023年南京市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原“市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的通知

来源:原创 作者:夏杰 发布时间:2023-05-17 点击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

根据《关于举办2023年“领航杯”江苏省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苏教信办〔2023〕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区教师参加“2023年南京市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原“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 (以下简称“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市幼儿园、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职教师以及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项目设置

(一)普通项目

    1.基础教育组: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

    2.中等职业教育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二)专项

    1.职业教育专项

中等职业教育组:职业教育实践性教学案例、职业教育虚拟仿真教学案例、职业教育数字教材和职业教育数字教材样章。

    2.中小学课例专项

本次活动设置“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教学课例征集项目”与“中小学虚拟实验教学应用课例征集项目”。

三、项目要求及评比指标

请认真阅读本次活动参加要求及评选指标(详见附件)。活动指南请登录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网站()查阅、下载。

具体详情请仔细阅读市教育局文件(附件)。

四、参赛办法

1.普通项目

基础教育组(含特殊教育组、幼儿教育组)、中等职业教育组参赛选手自行登陆市级平台()上传参赛作品。

2.职业教育专项

由学校自行组织直接报送至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活动平台。

五、参赛注意事项

1.普通项目将在南京市评比系统 (网址:)中进行,参赛作品上报方法详见平台首页“操作指南”中的“参赛教师操作手册”。作品详细制作要求请仔细阅读市教育局文件(附件)。

2.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本人原创,无不良信息。

3.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3人。本次活动不接收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参赛以及跨区联合申报的作品。

4.每件作品必须填写作品登记表(市级文件中附件4、附件5)。

5.作品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

未尽事宜,请与秦淮区教师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夏杰,联系电话:84538297。

附件(请点击下载)

关于举办2023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的通知 宁电教函〔2023〕22号附件.docx

  

秦淮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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