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后标营小学关于学生使用手机的管理规定
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中心组集体讨论研究,对学生使用手机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特殊情况或必要需求的,须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将手机带入校园,并尽可能携带非智能手机入校。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经审核批准携带手机入校的,须承诺在校园内手机保持关闭状态,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在校园内手机保管责任人为携带手机学生的班主任,班主任将手机放在办公室设置的专用保管柜中统一保管,放学后学生再找班主任领回。
2.未经审核批准携带手机入校的,班主任没收其手机,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学校不允许任何学生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3.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含经过审核批准以及未经审核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任何问题均由家长及学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班级一概不负责任。
4.违规使用手机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可当场收缴手机,交由班主任登记保管。
5.违反学校规定第一次被收缴的手机,由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交有家长签字的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到班主任处领回。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7.凡发现有违反规定而滥用手机(两次及以上)的学生,评优评先时,当作违纪违规,做相应的处理。对于在班主任批评教育后拒不改正错误的学生,取消评优评先的资格。
8.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校园固定电话、正副班主任手机等方式和家庭进行联系;家长可以直接通过正副班主任手机、班级微信群、班级QQ群等方式与学生进行联系。
本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
南京市后标营小学
2021年3月1日
